江苏省国资委 扬州市 扬州创新出台市级机关部门与市属国有企业协同联动的指导意见-j9游会真人游戏第一品牌

j9游会真人游戏第一品牌-j9九游会真人游戏第一品牌
> 市县国资 > 扬州市
扬州创新出台市级机关部门与市属国有企业协同联动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4-01-16 浏览次数:次 字体:[ ]

为破解市级机关部门与市属国有企业之间存在的关系不顺畅、协同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加强协同配合、凝聚发展合力,更好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近日,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出台了《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与相关机关部门协同联动的指导意见》。

一是明确职责形成联动合力。将国有企业战略定位和长远规划融入到扬州发展大局,持续推动优化国资布局,切实发挥市属国企在科技创新、产业引领、城市保供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努力形成产投类、城投类、文旅类、交通运输类、建筑业和房地产类、地方金控类等六大产业板块,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是党建引领激发联动活力。按照产业板块设立由分管市领导担任综合党委书记,行业主管部门、业务相关部门、市国资委及市属国有企业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党委,负责研究确定板块企业主责主业及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板块内企业重大事项,力争形成“市委、市政府战略布局—市级机关部门规划部署—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推进落实”的政企协同新局面。

三是建立机制提高联动效能。市级机关部门应建立向市属国有企业征询意见的规范性程序,在制定特定行业、专业性较强的政策和规划时,征求市属国有企业意见;在开展公共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工作时,主动邀请市属国有企业相关专家提前介入前期规划和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在开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专项任务时,邀请市属国有企业列席工作例会,共同组建工作专班,形成集中领导、分工落实、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市属国有企业应充分发挥市场化优势,主动与市级机关部门对接,提供多维度、市场化的政策建议。

网站地图